中国江苏网4月12日讯 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4月至6月间,我市将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进一步规范农保基金的管理,防止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发生。
此次认证人员范围是按照《泰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共涉及全市82.9万人。被认证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养老待遇领取证到所在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资格认证。
据了解,单独领取基础养老金,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资格认证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直至领取资格认证合格的次月恢复其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再补发。
因重病、伤残、高龄等原因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认证的,凭医院证明、残疾证等由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认证;对长期居住异地人员,要寄回当地公安部门的生存证明或社保经办机构的异地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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