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32项合肥市地方标准,其中新制定标准31项,修订标准1项,涵盖农林领域标准9项,工业和工程建设领域标准2项,环境保护领域标准3项,居民服务领域标准10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8项。标准的发布实施,为推进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健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农林领域中,《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规范》明确了高标准农田的管护责任、管护内容和要求、工作管理等,标准的实施有利于长期发挥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效益和在农业生产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促进乡村振兴、保障粮食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工业和工程建设领域中,《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标准》通过推进标准化、系统化设计,明确建筑标准化附框应用要求,实现建筑外窗性能指标设计优化、产品生产和施工安装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全市居住建筑外窗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提升人民群众居住环境舒适性。
环境保护领域中,《城镇雨污分流改造技术导则》规定了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的混接调查与评估、设计、施工与验收、运维与长效监管的要求。标准从源头上解决城镇生活污水的环境污染问题,提高雨水回收利用率,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有助于提升全市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服务领域中,《城市轨道交通现场6S管理规范》通过系统规范全市轨道交通现场6S管理工作,并针对员工的日常行为方面提出要求,提高城市轨道整体工作质量。达到对内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对外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提高乘客满意度和舒适感的效果。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中,《标准地名地址数据规范》规定了标准地名地址数据的基本要求、数据结构、数据分类、地理编码规则及质量要求,形成全市统一的标准地名地址数据规范,夯实标准地名地址信息化建设基础。有利于提高标准地名地址数据资源的利用率和社会经济效益。
近年来,合肥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持续加强地方标准管理工作,严格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不断提高地方标准编写质量,持续完善契合全市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地方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合肥市已在政务服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业生产、城市治理等领域累计发布了154项地方标准,为激发全市经营主体创新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