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宿迁市多措并举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构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工作机制,以鲫鱼、鳊鱼等养殖品种的投入品使用为重点内容,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线索移送及案件会商等方式,强化对水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及系统性治理;按照“范围清晰、管理高效、全面覆盖”的原则,搭建由乡镇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与养殖主体“一对一”联系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充分依托基层力量,推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摸排建立我市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名录,通过下沉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水产养殖主体,针对投入品规范使用、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三项记录”等情况,开展全覆盖式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违法使用禁限用兽药、养殖销售记录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解决药物残留突出问题。7月以来,全市共计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主体50余家、水产养殖主体195余家。
三是强化质量抽检,保障产品安全。按照省厅相关部署,制定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根据上市销售情况对对养殖水产品开展“批批检”,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指导水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确保抽检过程规范、真实、有效,严防药物残留超标水产品不流入市场。7月以来,全市抽检水产品样品22批次,立案查处销售禁用药品案1件。
四是强化普法宣教,提升守法意识。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理念,通过深入养殖经营主体、组织集中宣讲等多种方式,面对面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讲解养殖管理过程中易导致质量安全问题的常见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危害后果。7月以来,共组织集中宣讲2场,发放《问题药物清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应知应会》《承诺达标合格证出证方式》等宣传材料600余份,进一步提升了养殖者自觉守法和主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