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经济圈

首页>长三角经济圈>长三角观察

安徽省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

  原标题:我省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

  6月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等15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的通知》《安徽省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旨在以分型提供差异化帮扶,以分类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政策精准供给和梯次帮扶培育,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稳定经营能力和总体发展质量。

  《方案》将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按照存续时间、经营状况、纳税情况、雇员人数等指标划分为“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三种类型。提出“名特优新”分类参考标准,指导市、县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中认定“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

  《方案》汇集各部门支持政策,帮扶培育措施精准有效。对“生存型”,侧重优化市场准入服务、降低经营场所等成本、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对“成长型”,侧重畅通招工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参加社会保险、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增强抵御风险、持续经营能力;对“发展型”,侧重增强合规管理水平、支持引导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服务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另外,对产品和服务质量好、有一定品牌影响力、深受群众喜爱的“知名”类,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深化品牌创建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依托本地独特产业和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接待、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的“特色”类,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验检测、质量追溯、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服务支持力度,帮助对接上下游资源;对传承民间传统技艺,执着坚守、长期经营的“优质”类,注重传承人培育,加强传统技艺挖掘整理和宣传报道。对积极参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形态的“新兴”类,引导参加网上经营技能培训,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流量支持、合规指导等服务措施。

  省市场监管局于每年8月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分型判定。属于“成长型”和“发展型”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属地原则可自主申报为“名、特、优、新”四类中其中一类,经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后认定。有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经相关部门组织推荐,征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同意后,由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申报期和评审期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次年1月1日起,被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414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