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3月12日,张家港市启动2023年度张家港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10类罕见病和器官移植患者)精准救助项目救助申请。
本次救助的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患自身免疫性脑炎、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亨廷顿舞蹈病、多发性硬化、多系统萎缩、视神经脊髓炎、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原发性轻链型淀粉样变、脊髓延髓肌萎缩症(肯尼迪病)或年度内发生心脏、肺、肝脏、肾脏移植的参保患者,费用计算以2023年医保结算系统结算日期为准。
张家港市对家庭成员因非动迁原因拥有2套以上(不含2套)产权住房或拥有其他商业、生产用房等非居住类房屋的、拥有并使用非生活必需的机动车辆、船舶的,提供材料信息失实且家庭金融资产累计在30万元(含)以上的救助对象不列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根据家庭情况进行救助,罕见病患者在治疗期间给予1万元年度救助,移植患者给予8.5万元一次性救助,参保患病人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可向镇区(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疾病诊断证明、《张家港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精准救助申请表》、《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在通过审核之后,即可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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