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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征集泰州名人档案

 中国江苏网2月14日讯 日前,泰州市党史方志档案办公室发出《关于征集泰州市名人档案的通知》,面向社会征集泰州籍或在泰州长期工作过的非泰州籍名人档案,希望愿意提供档案资料的单位和市民积极参加。

关于这次征集活动,昨天,市档案局(馆)征集编研处处长周俊通过晚报向市民解读。

【征集原由】

建特色馆藏,扩大名人效益 关于此次征集名人档案的原因,周俊说,目前,泰州市档案馆关于泰州名人的馆藏不多,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拓宽档案资料的收集面,特举办此次名人档案征集活动。

“以前零散的征集有过,但像这样大规模集中式的征集,这是第一次。”周俊说。

同时,征集名人档案也是为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建立具有泰州地方特色的馆藏体系,加强我市著名人物档案、资料的征集管理和宣传利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名人档案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使名人档案资源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些名人档案散落在民间,并不能发挥它本身的作用,时间久了,还存在遗失、毁灭的危险,档案馆征集来,不但可以妥善保存,还会从中挖掘出名人生平,发挥档案应有的价值。”周俊说。

【名人范围】

有重要影响,或名望颇高者 那么“名人”应是哪些人?周俊说,目前定义为历代泰州籍(含三市三区,以及在市外或国外的泰州籍人士)或曾在泰州境内长期工作过非泰州籍的政界、军界、农工商界、科技界、文教卫体界等,具有重要影响的领导人(官员)、专家学者和社会贤达及其他重要人物。“比方说,梅兰芳、郑板桥、施耐庵等,肯定属于名人范畴。”

周俊对名人范围具体分了类别:

政界类,应是担任过省部级以上职务的党政领导人及其他著名政治家 (包括相当级别的各党派领导人、无党派民主人士);

军界类,应具有少将以上军衔或担任过正军职以上领导职务,获中央军委、大军区、省军区授予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者及在军事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军事活动家、军事科学家;

农工商界,应是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四”奖章获得者,全国“三八”红旗手,具有重要影响和名望的农业生产者、企业家、实业家;科学技术界,中科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在某项科学技术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专家、学者、国家最高科技奖项获得者;文化教育卫生界,有重要影响的、有较深造诣的、有突出贡献的、有一定知名度的演员(二级以上)、美术师(二级以上)、教师(特级、教授)、医生(名中医、主任医师)、学者;体育界,奥运会奖牌获得者、亚运会及其他重大国际、国家级体育比赛项目冠军、亚军,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宗教界,宗教界知名人士;以及其他著名社会活动家、著名华侨领袖、著名民间艺人等。

周俊说,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中的一项,基本就可界定为泰州名人,“但是我们知道,这样的界定还是有些模糊,比方说,‘重要影响’、‘突出贡献’这类的程度,没有一个具体的杠杆,不同人会有不同标准。还有,名人除了过世的,还有在世的,在世的如何界定其是不是名人,都是我们要考虑的。”

周俊说,目前,档案馆会面向社会先进行征集,日后会与各个部门逐一对接,商定哪些是名人,哪些不是,再最终确定入档人员名单。

【档案类型】

纸质的、电子的,均可以 那此次征集的名人档案包括哪些?周俊说,只要是名人在长期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不同载体的各种文字、声像材料和实物均可。

具体的范围是:反映名人一生经历及主要活动的材料,如自传、传记、回忆录、履历表、学历证书等;反映名人职务活动的材料,如文章、报告、演讲稿、日记等;反映名人成就的材料,如著作、书稿、手稿、书画作品、研究成果、奖章、奖状等;社会对名人研究、评价的材料,如纪念性、回忆性材料,介绍性报道等;与名人有直接关系的材料,如信函、谱牒、任命书、聘书等各类证书;反映名人活动的音像、实物等载体的材料,如录像带、照片、录音带、光盘等;名人的口述历史材料等。

【征集方式】

可以是捐赠,也可征购 关于征集的方式,周俊说,有征集、征购、复制、摄录、寄存等,由持有人自己决定。“愿意免费捐赠的,档案馆会开出收藏证明;不愿意免费捐赠的,根据档案自身的价值,档案馆会以购买方式征集。”

凡愿意提供名人档案资料的单位和市民,可先通过函件、电话、传真或E-mail等方式,与泰州市档案局(馆)征集编研处联系。联系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79号,联系电话:86519029,传真:86519008,邮箱:2724395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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