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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起杭州小客车调控政策将迎来优化

8月25日,记者了解到,在近一个月的意见征求后,杭州市小客车优化调控政策即将于8月28日起正式生效。这意味着,杭州市内个人和单位取得小客车指标的途径将进一步得到拓展。

本次《通告》主要制定了五项优化措施,包括放宽“久摇不中”类指标申请条件、增设“直系血亲”类其他指标、取消区域指标申请限制、取消指标竞价保留价和取消车辆更新资格限制等多项举措。

其中,“久摇不中”类指标的调整最为引人关注。

在原先的标准中,“久摇不中”类指标须累计72次才可以进行申请,但在本次《通告》优化后,这一数字减少了三分之一,即参加本市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累计48次,且符合本市增量指标申请资格条件的个人,可申请“久摇不中”类其他指标。

《通告》还增设了“直系血亲”类其他指标。据了解,如有个人需将名下“浙A号牌”小客车转让登记至直系血亲名下的,转让方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申领该类指标(小客车需在夫妻之间变更的无需申请指标,可直接办理),指标由受让方持有,所涉车辆完成转让登记后转让方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此外,多项限制标准也被取消。

即将实行的《通告》取消了区域指标申请资格限制,即个人无论是否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两年、是否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是否在本市有登记的小客车,均可申请区域指标;单位申请区域指标不再受纳税额、投资额的资格条件限制。

同时,区域指标申请数量限制也被取消,在《通告》实施后,个人和单位可以申领多个区域指标。

《通告》还取消了指标竞价保留价。按原有政策,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留价为1万元,每次报价以100元为最小加价单位。但在《通告》实施后,竞价指标不再设置1万元保留价,其他竞价规则不变。

车辆更新资格限制也将得到放宽。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的“浙A号牌”小客车,在完成转让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后,无需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可以直接申请更新指标;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中有“达到报废标准”记录的小客车在完成注销登记后,也可以产生更新指标。

据悉,除《通告》涉及的优化措施外,杭州市小客车调控政策仍按照现行有效的规定执行。《通告》中的各类指标均可通过线上“浙江政务服”“浙里办”APP或线下调控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线上申请操作步骤可在“杭州交通”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务服务”板块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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