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降低工商业用户成本 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7月9日,徐州市发改委召开利企便民改革“双百行动”新闻发布会,公布由该委承担“降低工商业用户天然气使用成本”及“开展粮食优质优价收购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两项利企便民改革任务。市发改委根据天然气供应企业价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徐州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政府定价,督促天然气终端销售企业降价让利,减轻工商业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改革任务落实中,市发改委还将通过开展粮食优质优价收购,从流通环节引导优质粮食生产,增加徐州市绿色优质粮油供给,并高标准完成省局下达的4.7亿斤(23.5万吨)优质优价收购任务。
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王宏燕介绍,今年3月11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印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价格政策的通知》,实施多项支持性价格政策,降低企业水、电、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月22日至3月31日,市区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3.8元/立方米降至3.24元/立方米;4月1日至6月30日,由最高3.27元/立方米降至3.12元/立方米。6月30日,市发改委印发《关于降低市区非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继续阶段性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7月1日至10月31日,由3.27元/立方米降至3.14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王宏燕告诉记者,目前,市发改委已根据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价格变动情况,先后出台两份文件,分三个阶段降低徐州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三个阶段中,市区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每方分别降低0.56元、0.15元、0.13元。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底,全市工商业气价优惠3368.84 万元,其中市区工商业气价优惠887万元,有效助力徐州市工商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预计全年全市降低企业用气成本7000万元。
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方面,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市发改委严格落实《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疫情防控、应急保供中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各类主体开展优质优价收购,发挥本地核心粮油企业产业链、营销和仓储优势,开展优质粮食订单收购、合作收购、预约收购,保证农民群众增产增收。市发改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粮食优质优价收购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省“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落地见效,已将粮食优质优价收购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任务落实;将优质优价收购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申报主要依据,对完成较好的主体优先申报、重点培育。(记者 王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