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徐州生活垃圾分类 “三定”模式10月底全覆盖
8月23日,记者从徐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居民小区“三定”模式全覆盖。
10月底前实现“三定”模式全覆盖
徐州市建成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行“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种分类标准。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三定”模式即按照方便投放利于收运的原则,整合、优化居民小区门前的收集点,规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并在集中点实行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其中,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建成区居民小区“三定”模式全覆盖。
●定时:
居民日常生活垃圾采用定时投放模式,投放时间段和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开放时间原则上为早、晚两个时间段(6:30到9:30,17:30到20:30)具体开放时间段和时长,由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负责确定,可根据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结合小区居民投放习惯合理调整及增减。
●定点:
在居民小区全面推行定点收集各类生活垃圾。结合居民小区不同规模。不同居住人群等,按照方便投放、利于收运的原则,完成居民小区单元门前垃圾收集点的合并、优化并规范建设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淘汰、更换所有破损以及颜色、标志、规格不符合要求的收集容器。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建设数量,密度和具体点位要参照《徐州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规划布局方案》执行,对居民异议较大的可结合实际合理调整。既有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建设由辖区政府负责。新建、在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建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定人(引导监督):
在居民定时投放垃圾时间段,每个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至少安排1名引导员现场指导和宣传。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引导员的配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实行业主自治的居民小区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引导员的配备由各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各区城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管理人员等要对拒不参与垃圾分类、随意倾倒、丢弃生活垃圾行为的实施教育、劝阻、纠正,对限期仍不改正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
鼓励居民在家庭设置“两桶一袋”
居民家庭垃圾如何进行分类投放呢?
徐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家庭垃圾分类容器的设置等也有明确规定,居民家中需注重做好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容器设置。鼓励居民在家庭设置“两桶一袋”,两桶指厨余垃圾桶、其他垃圾桶;一袋是指可回收物收集袋或收纳箱。
居民应在厨房等厨余垃圾产生区域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两种分类容器,注意分开投放。鼓励居民使用白色透明环保垃圾袋盛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保持投放准确率,方便在收集点不破袋投放(处理终端统一破袋)。可回收物相对比较洁净可单独在收纳袋或直接堆放收集,交予保洁员或售卖后纳入生活资源回收系统。有害垃圾由于产生频率较低,产量较小,每次产生时直接分类投放至小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即可。收集点投放口要考虑居民投放便捷性
对于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的设置,徐州市此次也明确了八项具体要求。
●方便:
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应固定,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有利于垃圾分类投放和机械化收运作业,收集点宜设置在小区出入通道旁且不阻塞安全(消防)通道,垃圾分类收集点面积。规格应满足各类生活垃圾收集需要并具备闭锁功能,结合现场实际因地制宜设置。收集点投放口设置应充分考虑居民投放便捷性,不宜过高或过繁琐。
●按户:
居民小区应设置不少于1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并设置明显标志;每处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数量和服务半径结合居民小区实际因地制宜设置,原则上最大化设置集中收集点数量,方便市民投放,满足市民需求。通常高层住宅居民小区每200到600户设置1个分类集中收集点;多层住宅居民小区每150到400户设置1个分类集中收集点;低密度住宅居民小区每30到200户设置1个集中分类收集点。
●配置: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应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应设置可回收物暂存场所,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内部摆放收集容器数量应以满足居民投放需求为准,颜色、标识符合要求,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宜采用240升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形式应与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有害垃圾收集宜采用具备分隔作用的专用收集容器。
●细节:
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的地面应硬化处理,并高于周边地面,配置给排水、照明、通风、雨棚等设施,满足安全、运输等要求。配置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的空间应定期冲洗,并采取消杀等措施,保持室内清洁卫生,鼓励安装除臭装置。
●公示:
垃圾分类收集点应设置分类投放公示牌,公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告知书、责任网络图、定时投放时间、各类垃圾收运频次、去向、清运责任单位及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内容。
●废旧衣物:
废旧衣物实行单独收集的小区,宜按照每个小区的出入口1个废旧衣物收集箱设置。废旧衣物收集箱应密闭、防雨、防潮、防腐、阻燃,并具备专人开启功能。废旧衣物收集应由主管部门核准的回收单位进行收集,并存有可追溯的台账记录。
●灵活:
新入住的居民小区和条件允许的既有居民小区宜在小区合适区域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收集点,收集点应建有层高不低于3米封闭构筑物,并设置明显标志,面积宜大于30平方米,大件垃圾收集点宜结合装修垃圾收集点合并设置。场地条件有限、规模较小、无法设置规范收集点的小区、城中村等,可设置临时集中收集点,并设置明显标志。
●合理: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点建设应根据区域大小合理布局,若该区域位置狭小,收集点应优先考虑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对于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投放,可采取垃圾分类收纳袋挂墙收集或其他集约利用空间形式。 (记者 朱友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