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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落实主体责任 消除安全隐患

  3月8日,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紧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徐州市开展建筑工地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各县(市)区施工单位组织抽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复查,市住建局进行督导检查。

  通知要求,各项目参建主体全面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和动火审批等消防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此次行动将重点排查存在的安全漏洞,全面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可燃材料堆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所等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现场临时消防通道、临时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施工现场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生活区和办公区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临时用房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是否将未完工工程、伙房、库房作为住宿场所,宿舍取暖设施是否设专人管理,是否有私拉乱接、明火取暖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现象。对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进行认真整改,谁检查、谁负责督察整改,直至隐患全面消除。

  市住建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加强相关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施工现场相关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现场要充分利用安全通道、VR教育室、安全专项教育等方式,加强对现场人员进行防火、防毒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提升全员防火与应急处置救援基本知识,有效防控火灾、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记者 陈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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