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6月14日讯(记者纪树霞通讯员中原)为能迅速赚钱,一老翁想到了发“死人财”。之后,他挖人坟墓盗人骨灰盒。近日,徐州邳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老汉悔恨不已,他哭着表示:我这哪是偷骨灰盒啊,明明是“自掘坟墓”。
朱某,1952年生人,年过六旬后,他感觉赚钱不易,于是成天想着有哪些讨巧的法子能迅速来钱。一次和人喝酒的时候,他偶然听说现在骨灰盒十分值钱,于是就动了偷骨灰盒卖钱的心思。
可哪里有骨灰盒呢?自然而然地,朱某想到了坟墓。朱某认为,偷墓地里的骨灰盒很难被人发现,而且还不需要花钱。
2011年10月份的一天夜里,朱某携带螺丝刀等工具至邳州市某镇树林内秦某父亲坟墓前,用螺丝刀将墓门撬开,将墓内的骨灰盒盗走。后经鉴定被盗骨灰盒价值人民币7500元。2012年春节扫墓时,秦某家人发现坟墓异常,查看后才发现骨灰盒早已不翼而飞。2012年11月1日,被告人朱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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