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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写爱情保证书 分手后男友索要借款8000元

  中国江苏网6月28日讯 程峰和刘芳芳是初中同学,他们发展成了恋爱关系,后来刘芳芳考上大学。由于程峰只是打工族,程峰的家人并不看好他们。为了让程峰和他的家人看到自己的诚意,刘芳芳写下“爱情保证书”,保证其毕业后一定会嫁给程峰,如若不然,程峰可以去告她,她会赔偿程峰青春损失费等共计50万元。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两人分手,程峰诉至法院,要求刘芳芳返还恋爱期间借款8000元。
  分手后男友索要借款遭拒
  程峰和刘芳芳恋爱后,由于性格上的冲突,逐渐开始发生摩擦。后来程峰得知自己不是父母亲生的身世后,开始喝酒赌博,任刘芳芳百般劝阻依然故我。终于,刘芳芳毕业后提出与程峰分手。不甘多年感情付诸流水,程峰多次找到刘芳芳想要复合,但均遭拒绝。随后,程峰多次找刘芳芳要求其返还恋爱期间,他为刘芳芳购买东西的欠款及借款,刘芳芳拒绝归还。
  程峰认为,刘芳芳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借婚姻索取财物,应当返还,故诉至法院,要求刘芳芳返还借款8000元。
  刘芳芳辩称,其与程峰于2009年开始恋爱,但恋爱期间发现程峰存在自卑心理和不安全感,多次让她按照其写好的样本照抄保证书,她无奈之下提出分手。她曾在经济困难时向程峰借了2000元钱并写下借条,但很快在手头宽裕时还给了他。由于程峰当时没带借条,并许诺回去后将借条销毁,但实际上并未销毁,这次又拿了出来。至于程峰拿出的用于证明另外的6000元债务的存款小票,是其存款后随意丢弃,被别有用心的程峰捡起的。
  法院:应偿还借款8000元
  丰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程峰给付刘芳芳财物的行为是在双方恋爱期间,且刘芳芳曾作出过毕业后与程峰结婚的保证,但这一行为与当地基于习俗给付彩礼的做法在给付方式、数额及给付的时间和次数上均有明显不同,不符合基于习俗给付“彩礼”的一般特征。且刘芳芳在收到其中部分财物后向程峰出具了欠条,法院分析认为,他们之间形成借贷法律关系。
  虽然刘芳芳对8000元的借款作出了解释,但是没有证据予以印证。因此,程峰请求其返还8000元借款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以支持。近日,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芳芳归还原告程峰借款8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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