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巡警支队:处罚都没错,无法确定驾驶人身份的,可以不扣分
中国江苏网7月29日讯 近日,在南京工作的张先生投诉称,他在徐州开车闯红灯2次,到徐州市交巡警支队云龙大队去处理时,工作人员称要给他驾照记12分,于是他只处理了一个,被记6分。他随后来到交巡警鼓楼大队,工作人员只罚款200元,没有记分。他称,想要云龙交警大队给个解释,工作人员却态度恶劣,不给解释。
同是闯红灯处罚不一样
张先生所在公司总部在温州,被派到南京工作。6月28日下午,他驾车在睢宁城区行驶时,因不了解路况,约半小时时间,闯了两个红灯。
7月25日下午,他到徐州办事情,就顺便到徐州市交巡警支队云龙大队接受违章处理。据他了解,电子眼抓拍的闯红灯,不应记分。但交巡警云龙大队的人员告诉他,闯红灯要记6分,他有两个违章,要记12分。驾照被记12分,会被停止使用,因此张先生要求只处理一个违章。
在他坐出租车去火车站的路上,司机师傅却告诉他,闯红灯不扣分只罚钱,因是被电子眼拍的,而不是当场被抓住的违章。听了司机师傅的话后,张先生改道去市交巡警支队鼓楼大队处理第二个违章。根据鼓楼交巡警大队开具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张先生被罚款200元,记0分。
对比云龙交巡警大队开具的处罚书,张先生发现,两个交巡警大队处罚依据一致:都是因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而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九十条,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三)项做出处理。
此外,张先生说,他不明白云龙交巡警大队的公章为啥是黑色的。
接受完鼓楼交巡警大队处理后,他回到云龙交巡警大队讨要说法。
“一个没有穿制服的人,看起来像协警,拿着鼓楼交巡警开的处罚书说,上面盖的是假章。”而对于处罚结果为何不一致,这位工作人员也没跟他解释,“他就说,云龙交巡警大队不一样,让我去告吧。”张先生听到此话,非常气愤。
市交巡警支队:都没问题
7月26日,徐州市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核实情况后称,云龙交巡警和鼓楼交巡警的的处理,都没有问题。
该负责人解释说,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照应该被记6分。但他称,驾驶证被记分,并不是处罚手段。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记分并不是一种处罚手段。《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明确写道,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而记分只是加强对驾驶证的管理,并且依附于行政处罚手段。且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为何鼓楼区交巡警大队没有记分?该负责人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他解释说,交通监控设备即俗称的电子眼抓拍的违章,并不一定能确定驾驶人是哪一位。因此,该规定里用词是“可以”,而非“应该”。云龙交巡警大队确定驾驶人是张先生,或者张先生承认是自己开车闯红灯并无异议,交巡警应该对其驾驶证记6分。但张先生闯的第二个红灯,与第一次闯红灯在不同地点发生,电子眼抓拍角度也是不同的,鼓楼交巡警不一定能确定是张先生开车。因此,鼓楼区交巡警可以不记张先生驾驶证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