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

首页>地方频道>南通>要闻

绘就复议调解新“枫”景

行政争议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行政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成效,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与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海门区秉承“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思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打造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格局,破解“民告官”困局。截至9月底,海门区行政复议案件调撤70件,调撤率达33%。

行政复议+调处中心

协调各方,保障大局

3月27日,海门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挂牌运行,采取“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处理、依法办理”的工作机制,对涉海门区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在全区范围内具有一定影响的行政争议案件,牵头组织调处工作。

某镇政府与茅某父子签订了搬迁协议。后镇政府按照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发布要求该地块住户腾房的公告。因茅某父子未腾房,镇政府作出《要求履行协议决定书》,要求茅某父子及时腾房。茅某父子不服该决定书,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被搬迁地块涉及海太过江通道北接线项目,争议迁延日久不免影响项目推进,对申请人而言,即使本案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也难以实质化解争议。区司法局联合区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协调各方,现场调解,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派员作政策解释,最终从根本上化解了争议,有效回应了当事人合理诉求,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程序空转”变为“峰回路转”。

行政复议+人民调解

延伸触角,服务为民

海门区充分发挥多元解纷优势,强化部门联动,使行政争议化解由“单打”变为“组合拳”。对涉及工伤认定、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案件,坚决做到精准发力,应调尽调,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杨某在装修施工现场拆除脚手架期间死亡,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对双方释法明理、耐心引导的基础上,引入人民调解程序。在人民调解员的组织下,双方对事故赔偿事宜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最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既解决了公司与劳动者之间的工伤赔偿纠纷,也解决了公司与人社局之间的行政争议,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行政复议+公证服务

源头化解,提升质效

在实践中,许多搬迁补偿类行政复议案件因为继承纠纷而令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质量和效率,区司法局将公证服务引入进来,必要时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从源头解决矛盾纠纷。

樊某与某街道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后樊某去世,因季某与樊某属于再婚,情况复杂,街道认为继承人不明确,引发行政争议。在调处过程中,司法局将公证引入调解,季某就继承问题办理了公证。在此前提下,该行政争议得以顺利化解。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1019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