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亮 实习生 蔡璟婷)近日,我市印发《2012年徐州市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推广高效照明产品28万只。其中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24万只,三基色高频双端荧光灯及支架(T5支架)4万只。
此次推广活动从10月中旬至明年2月实施。其中,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由盐城豪迈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万只,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4万只;三基色高频双端荧光灯及支架(T5支架)由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4万只。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不少于2年。
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补贴30%,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补贴50%。推广工作将加大向农村倾斜的工作力度,确保农村推广量高于70%。
居民用户的推广仅面向街道、社区或村镇固定居民,不通过广场设摊等形式向流动人员推广销售。城乡居民凭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现场购买高效照明产品。也可以在经当地节能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当地产品服务点,凭身份证直接购买。每个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只,同一身份证明不得用于重复购买。
推广企业将对购买推广产品的居民用户相关信息,如住址、电话、购买的品种及数量等进行登记,并取得社区居委会、行政村委会等协助推广单位的确认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