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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字聚力谋发展

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名列第二,院机关第二党支部“剑守正义”获全省百个“一支部一品牌”党建工作典型案例,第四党支部“党心护雏”案例获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一项项荣誉的取得,一个个典型案例的培育,见证着市检察院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道路上蹄疾步稳、成果丰硕。

近年来,市检察院按照“围绕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的要求,创新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三项机制”(理念融合、履职融合、考评融合),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实现高质量融合发展。两年多来,68个集体及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24项工作在全国、全省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为全国检察系统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供了可复制、能推广、有价值的“宿州样板”。

强化理念认同 增强“三个自觉”

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

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扭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青年干警“绝大多数”,通过中心组领学、专家辅导讲学、支部集中研学、全员测试考学的“组合拳”,引导全体人员树牢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理念,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我们‘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党建工作融入检察办案业务的全过程、各环节,坚持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华兵说。

在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实践中,市检察院不等不靠、大胆摸索,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制定“党建+理念认同”等13条措施,探索深度融合的内容、方式和途径,以党建引领业务开展、以业务成效检验党建成果,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促进全市检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筑牢理念融合意识,市检察院以文化人,加大检察文化品牌培育力度,开展“宿州市首届检察文化品牌(党建品牌)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选树展示”活动,以品牌创建和典型案例选树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的深度、拓展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广度,成功打造了以“精·心塑检”党建品牌为龙头的宿检特色党建品牌矩阵。

聚焦履职重点 找准“结合点位”

“我们聚焦党委中心工作找准履职结合点和发力点,制定务实管用有效举措,自觉做到党委工作部署到哪里、检察监督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衷心感谢贵院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支持,正是检察机关全力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的魄力和能力,打造了让企业安心经营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让企业更有信心致力于高质量发展并服务社会……”近日,市检察院收到一封来自安踏体育用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感谢信,字里行间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感谢和肯定。在办理销售假冒“安踏”旗下品牌商品案件中,市检察院积极落实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机制,坚持追赃挽损与依法严打同步,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市检察院多措并举,通过研究制定一批服务企业创新举措,发现梳理一批涉企案件线索,监督办理一批高质效涉企案件,培树一批护企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行业治理突出问题,精心打造“宿检安商”品牌矩阵,运用法治方式、检察智慧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创新制定《宿州市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规定》,成为省内首个以党委政府联合发文形式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红头文件”。创新落实“企业家约见检察长”工作制度,做到“企业点名,有约必见”。2022年以来,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约见企业家223人次、走访企业150余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40余个。

在市域社会治理领域,市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对贯彻落实情况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促进检察办案从“治标”向“治本”延伸,省检察院检察长对此做法作出肯定性批示,“以检察建议促社会治理”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会同市委依法治市办等单位出台《加强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实施办法》,协同市政府开展履约践诺和公共政策兑现督察监督专项行动。

在公益保护领域,市检察院既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又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办理的“南四湖专案”中,我市检察机关作为省内唯一办案地,成立临时党支部,抽调党员业务骨干组成办案组,会同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系统解决了南四湖流域水体污染和生态修复问题,参与建立了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保护长效协作机制。该案获评“安徽五年十大检察典型案例”。

发挥考评作用 提升激励效能

在市检察院党建研习中心“党员风采展示墙”上,张贴着今年二季度上榜的“塑检·党员之星”照片和个人事迹简介。一张张坚毅的面孔彰显出检察干警的蓬勃朝气和奋斗姿态。

“塑检·党员之星”季度评选坚持“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将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彰显检察担当、阶段贡献突出的党员推出来、树起来,用身边典型引导广大党员争相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通过设立检察长奖励基金,奖励工作表现突出的检察人员和内设机构(办案团队),持续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2022年以来,共有14个内设机构(办案团队)和8名个人获得奖励基金11.7万元,大大激发了检察人员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这一创新考核评价机制被《中国改革报》等宣传推介。

为切实发挥党建引领和考核指挥棒作用,市检察院坚持对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同总结、同述职、同考核、同评价,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评先评优、追责问责等挂钩。设置党建与业务负面清单,实行“党建+业务”一起抓、“作风+效能”一起盯、“目标+绩效”一起要、“督察+问责”一起上、“员额内+员额外”一起评,做到考核评价既不脱离业务也不局限于业务。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党员干部脱颖而出。1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1名干警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54名干警先后晋升职务职级,机关干警争先锋、部门争先进、工作争先行的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检察业务工作的整体质效进一步提升,46个案件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燕护雏”关爱未成年人宣讲团被省委宣传部评为“2022年度基层理论宣讲先进集体”,3个办案团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3名干警获评优秀办案检察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案-件比”持续优化,年均压缩1000余件程序性和内生案件,个案平均审查起诉时间减少9.5天;检察公益诉讼、信访“件件有回复”“小案不小办”得到群众一致点赞,检察听证后矛盾化解率达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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