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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三个强化”做好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

为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淮北市烈山区坚持“三个强化”,抓细抓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服务。

一是强化协同配合,推进信息共享 。主动对接卫健等部门,协助做好摸排、采集、诊断、评估、管理等相关工作,完善人员信息台账,实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

二是强化应保尽保,推进应救尽救。对照卫健部门提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做好信息比对,核准人员身份,对特殊人员身份者及时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合规住院费,按医疗救助政策实施应救尽救。今年以来,辖区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参保,共资助参保746人,合计资助金额25.67万元。1-4月份共医疗救助667人次,救助资金约27.89万元。

三是强化经办服务,推进服务优化。对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待遇实行“一站式”结算。进一步优化精神障碍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随时申报快速办理,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可以选择由他人代办,建立特殊人群门诊慢特病准入容缺受理机制。目前已有313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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