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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事不扰 359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提升非现场执法占比,让企业专心从事生产;增加轻微违法从轻免罚情形,给企业知错就改的机会;建立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污染防控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7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我市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的系列举措,通过创新非现场执法、柔性化执法、分级分类执法等方式方法,更好地守护扬州的“蓝天碧水”。

非现场执法无事不扰,让企业专心生产

上午11时,在扬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一块数十平方米的大屏正实时显示着全市所有污染防控企业的实地状况,工作人员紧盯着上面跳动的小红点,不时点开监看企业的排放详情……

记者了解到,随着环境执法机构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固定污染源末端、用电、视频监控系统,危废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国省控及网格站点数据系统等得以建立,这些系统积累了大量的执法数据,形成了庞大的数据库,成为环境执法监管者的“千里眼”“顺风耳”,让执法者可以不到现场也可监管,为非现场执法创造了条件。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方智勇介绍,在技术条件加持下,为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让企业专心从事生产,非现场执法成为必然。今年以来,我市非现场执法数量1387次,占执法任务总数的27.2%,通过非现场线索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8件,非现场执法已逐渐成为主要的执法方式。

方智勇说,实施非现场执法监管并不是降低管理要求,而是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列入年度执法任务与计划,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同时,如果存在涉嫌环境违法被群众举报投诉、上级交办环境问题线索、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走航遥感等溯源指向情形的,可以立即开展现场执法。

柔性化执法宽严相济,让企业知错就改

日前,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记录,开发区某水泥厂1号水泥磨废气排放口有四个小时颗粒物排放浓度超过排放标准2%至10%。经反复调查,该企业系设备故障导致排放异常。相关部门依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涉企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

“推进柔性执法旨在强化对企业的普法教育,督促企业改正问题,更好地为企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方智勇说,为此,近期我市印发了《关于推行生态环境执法“预警+执法”模式的实施意见》,把执法的工作重点从事后处罚为主转换到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为主,通过提前介入、主动提醒、宣传普法等,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风险、规避违法事项、避免行政处罚。

同时我市还推出了“涉企行政合规试点实施方案”“轻罚免罚清单”,增加多种轻微违法从轻免罚情形,进一步体现依法严厉查处恶意违法行为和宽严相济的处罚政策。今年上半年,我市落实“首违免罚”“合规从轻”容错机制,办理不予处罚案件50件、免予处罚金额768.82万元,从轻处罚88件、从轻处罚金额392.48万元。

分级分类执法有案必查,让污染无所遁形

日前,根据在线监控系统数据研判,仪征市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废水排口COD监测数据多次出现陡降现象。相关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经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有工作人员将初期雨水池内水通过软管泵抽至废水总排口内,存在涉嫌稀释排放污水行为。针对其环境违法行为,仪征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改正,并拟处罚款人民币27万元。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还发布了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污染防控企业进行分级分类,对环保手续齐全、环境管理规范、污染防治设施齐备且正常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有关规定的及时纳入。反之,对上述违法企业,将会加强监管频次,让污染无所遁形。

“纳入正面清单、纳入非现场执法名录的都是环保守法模范企业,对这样的企业可以给予信任和支持,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方智勇表示,通俗地讲,就是污染轻、风险低、守法意识强的企业少关注,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要多关注,将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主观恶意排污、违法犯罪的企业。

目前,我市还在优化正面清单纳入条件,扩大正面清单企业数量,已将359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进差别化监管,对正面清单内的企业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监管。而且对清单内企业进行动态更新,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清单,移出清单内恶意违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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