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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春 · 惠民生 · 促消费 700万消费券喜迎新年!

根据《关于印发“徽动消费‘蚌’发精彩 惠民助企”2024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4〕3号)部署,市商务外事局紧扣年货消费、大宗消费、新型消费、土特产品消费等,牵头开展2024年迎新春惠民生促消费系列活动。700万元消费券将于1月24日-2月6日期间发放,涉及汽车、百货、家电数码、餐饮等行业,其中汽车消费券300万元,百货、家电数码、餐饮消费券共计400万元。同时,蚌埠市迎新春年货消费节活动将于1月27日-29日在淮河文化广场盛大开展,以传统市集逛展形式,重拾儿时年味,提升“烟火气”和“时尚感”,打造集展览展销、文化传承、互动体验等为一体的沉浸式年货购物场景。

一、发放模式

1.汽车消费券。设立专项活动消费券资金池,提前完成消费券数额及张数配比,为活动参与商家统一配备消费券核销二维码,分别于1月24日、1月31日下午15:30开始发放,有效期分别为1月24日15:30-1月30日23:59:59;1月31日15:30-2月6日23:59:59。用户支付消费款项时直接扫码抵扣(1元抵扣),先消费先领用,用完为止。

2.百货、家电数码、餐饮消费券。1月24日、1月31日下午15:30开始发放,有效期分别为1月24日15:30-1月30日23:59:59;1月31日15:30-2月6日23:59:59。消费者可在翼支付平台领取后到参与活动商家消费时使用,用完为止。

二、领取方式

1.汽车消费券。消费者需在配发核销二维码的汽车销售企业内达成购车意向(签订购车合同及支付定金或全款)后用翼支付APP扫描二维码领取消费券进行核销。

2.百货、家电数码、餐饮消费券。消费者需自行下载翼支付APP,登录并领取消费券,按活动规则参与活动。

温馨提示:领券前请仔细阅读活动规则。

三、补贴标准

    1.汽车消费券

(1)对在我市购买国六标准以上非营运性乘用燃油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购车价格分档次给予消费券补贴。其中,10万元以下补贴3000元/台,10万元及以上补贴4000元/台。

(2)对在我市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购车价格分档次给予消费券补贴。其中,10万元以下补贴3500元/台,10万元及以上补贴4500元/台。

同步开展以旧换新的,根据情况可再享受500元、200元补贴。

2.百货消费券。药店、烟草、黄金珠宝行业不在使用范围,个人消费者单笔消费满200元、500元分别抵用50元、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不累计、不叠加、不可充值使用。

3.家电数码消费券。单笔消费满 2000 元、3000元、5000元分别抵用200 元、300元、5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不累计、不叠加、不可充值使用。

4.餐饮消费券。个人消费者单笔消费满200元、600元分别抵用50元、10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不累计、不叠加、不可充值使用。

本次活动预计发放消费券总数超4万张,消费券可与活动商户自有优惠活动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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