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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选聘行政争议特邀调解员

近日,市司法局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选聘行政争议特邀调解员。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22日。

行政争议特邀调解员主要职责是,针对阜阳市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在立案前和审理过程中,受行政复议机构委派进行调解。同时,对于法院管辖的、以阜阳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在诉前或诉中接受法院的委派进行调解。

报名人员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调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意愿,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成年公民;具有法律专业学历且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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