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如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如皋市金菲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了珑悦花园三期的商品房首次登记,经审核登簿后,为其制作生成了如皋市首批92份商品房首次登记不动产权电子证书。这也意味着,今后如皋市范围内新建的商品房(含搬迁安置房)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非必要不再颁发纸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
据了解,启用不动产权电子证书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打印纸质不动产权首次登记证明单,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了登记效率。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获取账号后,即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线上苏小登·南通e证通”板块,查询下载该项目全部证书,也可下载其中指定的某一套,操作灵活方便。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时,也只需出具不动产权电子证书,无需再提交纸质证明单,进一步精简收件材料。
下一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广,适时将电子证照向其他不动产登记类型延伸,为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提供有力支撑,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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