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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加强镇(街)法治建设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镇(街)法治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精神,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有了显著提升。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明确主体责任。坚持把加强市县法治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要求的关键,印发淮安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任务清单,细化工作任务,不断压实镇(街)党(工)委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草拟《关于加强镇(街)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将镇(街)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建立健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的制度机制,压紧压实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法治镇(街)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在基层落地落实。

二是加强述法考评,树立履职导向。全市各县区均结合实际制定细化领导干部述法清单,推动全市96个镇(街)1600余名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清单内容落实“见人见事”要求认真开展个人述法,有效提升述法工作的规范性。将述法工作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时同步开展述法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民主测评,并作为评定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重要依据,不断压实压细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要求各乡镇年初按程序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上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切实提升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是严格法治审查,规范依法行政。大力开展“合法性审查三级联动”重点工作,创新建立健全“四级联动、全域覆盖”的法治审查工作体系,发挥镇(街)党政办牵头抓总的职能作用,利用司法所法治人才专业优势,加强对基层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合同以及村居重大事项进行联动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升审查质效,提升依法决策质量。开展全市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评价工作,落实亮牌通报、问题约谈、案件移交机制,不断提高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有效降低基层行政争议发生率。

四是创建法治网络,助推社会治理。创新构建全市法治观察网络,聘请法治观察员及联络员132名,依托镇(街)司法所设立法治观测点96个,全方位集中收集法治民意119条,镇(街)发挥牵头主导作用,整合力量资源,多方协同发力,多角度破解治理难题,基层法治观察工作网络效能作用越加凸显。聚焦社会治理,打造运河法治文化会客厅、淮河法治文化园、洪小蟹法治文化园等法治建设主题公园,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持续开展城乡基层援法议事范例评选活动,打通基层依法治理“神经末梢”,实现市级以上范例镇街全覆盖。推进基层开展法治薄弱村(社区)排查整治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复核工作,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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