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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推出“3+3+4”工作法 激活优化营商环境新动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常州武进区优化营商环境再出发大会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近日,武进区从服务保障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入手,推出“3+3+4”工作法,细化检察履职举措,助力武进持续锻造新质生产力,擦亮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依法惩治三类犯罪 打造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对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具有重大意义。武进区坚持把打击犯罪作为最直接的保障手段,依法维护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防范和化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刑事风险,筑牢保护企业权益的司法防线。

严厉打击金融放贷、工程建设、市场流通等经济领域黑恶犯罪。建立涉企信息综合研判机制,对涉企报警、举报线索,100%调查是否有黑恶势力参与。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破坏营商环境专题调研,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加强监督,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做好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

依法惩治企业内部“蛀虫”。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二)》及其相关司法政策,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特别是民营企业高管、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侵犯企业利益的犯罪,依法维护企业权益。

严惩侵害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办准办好智电汽车、高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侵犯商业秘密、侵权假冒等刑事案件。对涉知识产权案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刑事追诉、民事追责、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等情形。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实现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率100%。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聚焦三个重点 提升涉企检察服务水平

武进区检察院聚焦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从需求侧聚能发力,不断提升服务能级,以更精准、更细致、更高效的检察服务,全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动力和活力。

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通过合规工作有序衔接、合规结果互认,实现刑事诉讼全流程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会同工商联等单位持续完善并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作用,完善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标准,推动合规实质化。注重发现案件背后反映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以个案合规推动类案合规和行业合规。

畅通涉企案件控告申诉“绿色通道”。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涉民营企业控告申诉案件,构建快速响应、绿色标签、领导领办机制,对各类涉企信访做到接收后三个工作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三个月办结率100%。加大对申请立案监督、申请财产措施监督、申请超期办案监督、提出刑事申诉等重点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加强涉企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机关涉企非诉执行依据不合法不合理,或者行政机关怠于执行生效裁判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监督。发现行政机关违规收取涉企费用、非法查扣、歧视性对待、选择性执法、随意性处罚等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企业早日减轻、摆脱讼累。

开展四个专项 优化检察护企监督质效

武进区检察院综合运用法律监督职能,以高质效监督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助力武进营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让企业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开展涉企案件“挂案清理”专项监督。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办理进度定期通报、台账对照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坚决遏制新增“挂案”出现。联合公安机关、税务部门推动实体企业涉税积案清理率达到100%。加强对法院违规延长执行期限、消极执行的监督,督促法院提高执行效率。

开展涉企案件立案专项监督。充分发挥侦查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全面掌握涉企刑事案件报案、立案信息,做到梳理分析监督线索100%。聚焦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案,违规采取强制措施或者不及时解除、变更强制措施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建立办理重大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对涉企业、企业家案件实质化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加强涉企案件办理质量源头把控。

开展虚假诉讼、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共享、案件快速办理、侦查审查调查配合、处置结果处置协商等工作机制,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对举报虚假诉讼的线索一查到底,做到涉嫌虚假诉讼的刑事犯罪提前介入率、案件审查率、检察建议回复率均为100%。针对虚假诉讼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开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资产专项监督。针对违规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侵害企业权益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会同公安机关、法院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在侦查、起诉、审判环节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完善易贬损易贬值财产提前处置等涉案财产甄别与处置机制,为企业经营发展减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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