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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气象信息联络员队伍

   中国江苏网讯 自从盐城进入梅雨期以来,已经多次出现强降水天气,市气象部门也是多次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同时盐城市也是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较严重的地区之一。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应对雷暴大风等致灾天气防御工作,扎实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和气象灾情收集工作,规范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和考核,结合盐城市实际,日前,盐城市正式出台致灾天气防御工作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应根据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设施建设,每年定期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市直各部门、镇(街道)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在接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通知或者气象部门发布的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时,应按照职责做好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气象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气象部门报告辖区内灾情信息。各行政村气象灾害责任人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时,应通过各种手段通知村民进行防范,协助气象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预警及防范避险知识宣传,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等;遇雷暴大风等灾害时,第一时间将灾害发生时间、地点和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报告镇政府及县(市、区)气象部门。

  意见还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气象信息联络员队伍。市直、县直各部门需明确1到2名气象信息联络员,镇明确1名气象协理员,村明确1名气象信息员。气象信息联络员应及时将收到的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报告给本单位(系统)分管领导,通过部门信息传播平台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将气象灾情与气象部门共享;协助本地政府做好气象科普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气象协理员在接到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预警后,应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动员、组织辖区内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疏散,开展自救互救;发生雷暴大风等气象灾害时,协助当地气象部门开展应急联络,信息传递工作;协助做好灾情报告、灾情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协助组织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工作。气象信息员将收到的气象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周围的社会公众,以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气象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工作;协助气象部门进行灾害调查和鉴定,对发生在辖区内的气象灾害、次生气象灾害等,及时上报气象部门;发现气象设备被盗、损坏、不正常运行及周围环境影响等问题要及时报告气象部门;协助做好气象法律法规、气象科普知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和技术咨询等。(张闻 记者 唐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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