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认真对照《提醒函》要求,切实发挥一个地区‘领头雁’的领导之责、示范之责、监管之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落地见效。”12月23日以来,盐城市纪委监委向各县(市、区)党(工)委书记送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函》,并由挂钩联系的监督检查室主任转达落实要求,面对面开展廉政谈话。
县委书记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总指挥”,是贯彻中央大政方针、重大决策的基层领头人,更是县级层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做好县(市、区)“一把手”监督尤为重要。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深刻汲取曾被查处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围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积极探索有效路径,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从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班子成员相互监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40个“一把手”监督关键环节进行了细化明确,并制定执行对新任县(市、区)党政“一把手”送达廉政提醒函并开展廉政谈话机制,切实把监督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对照市委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市纪委监委同步跟进,对每项工作实行目标化、项目化管理;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驻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约谈提醒,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提醒警示。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约谈提醒,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人员约谈提醒,实现约谈全覆盖,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市纪委监委向我送达提醒函,体现了对开发区、亭湖区和我本人的关心关爱。我将认真学习落实、迅速传达贯彻、精心组织推进,坚决做到一以贯之恪守为党之责,一以贯之从严正风肃纪,一以贯之优化政治生态,切实担负起、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亭湖区委书记夏思军在接收《提醒函》时表示。
元旦春节将至,《提醒函》特别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县(市、区)委(党工委)书记坚决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推动全县(市、区)上下筑牢防线、守牢底线。
送达《提醒函》,仅仅是监督的开端。市纪委监委建立“提醒函+报告述职+跟进监督”的闭环工作推进机制,要求各县(市、区)委(党工委)书记将《提醒函》落实情况每季报告一次,并纳入年终个人述职内容。市纪委监委明确专人负责、强化跟进监督,确保有提醒就有触动、有行动、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