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盐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联合发文,对2021年度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等23个先进集体受到嘉奖表扬,周昱等17名公务员信用工作先进个人记三等功,薛忠俊等2名事业单位信用工作先进个人记功,刘淼等40名信用工作先进个人受到嘉奖。
人以信而立,城以信而兴。去年以来,我市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聚焦制度规划、系统建设、监管应用、信用赋能、失信治理、高位推进等方面,积极落实信用为民宗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现进位争先预期目标,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排名第7位,较上一年同期上升22位。市县一体化信用平台和网站以“全省第三、苏北第一”成绩,获省“第四届设区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观摩会”二等奖。“行政许可事项信用承诺书”获第二届“全国信用承诺书特色样本”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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