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盐城市出台《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金融政策、购房补贴、助企纾困和促进住房消费等方面,继续助力盐城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盐城市坚持分类调控、综合施策,全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今年,盐城市研究出台“市56条”措施,在稳定发展住房消费方面采取了春节促销活动、延长购房补贴、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一系列有利措施,效果明显。1至2月份全市商品房销售131万平方米,面积同比增速止跌转正,增长19.1%,列全省第三位。
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大
商业贷款政策更宽松。自今年2月28日(含)起,盐城市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4.1%调整为3.8%。全省仅有6个城市采取了该项政策。首套首付比例为20%,二套首付比例为30%。
公积金贷款政策更优惠。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在省内额度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上浮20%;对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黄海明珠人才贷款政策更丰富。黄海明珠人才计划中,顶尖人才或全职领军人才,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放宽至200万元;新入职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分别放宽至75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符合“汇盐行动”的,分别放宽至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家庭成员可以叠加。
购房补贴政策支持力度大
执行黄海明珠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顶尖人才、全职领军人才购房补贴最高分别为300万元、50万元;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分别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符合“汇盐行动”的,分别为15万元、20万元、40万元。
延续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政策。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中,在盐来盐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6万元。政策的实施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购房时间认定标准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日期。实施范围为盐城市区高速围合圈内及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完善南海未来城专项扶持政策。盐南高新区财政全额补贴购房契税,按购房人应缴纳契税的标准由盐南高新区财政予以补贴。提高人才购房补贴力度,按市购房补贴金额的30%予以补贴。鼓励到盐南安家落户,凡在南海未来城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合同备案价不低于1.5%的购房补贴,其中,大专生补贴2%,本科生补贴2.5%,硕士研究生补贴3%,博士研究生补贴4%。政策的实施时间从2022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惠企纾困政策支持力度大
延长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新出让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可按20%执行,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土地出让金可在12个月内缴清。
建立提前协同服务和并联审批制度。对于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根据开发企业的申请和承诺,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提前协同服务,先行受理并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办理指导服务,同步开展施工图审查技术指导服务。开发企业按出让合同约定全额缴纳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后,各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并联审批一次性核发相关证照。
继续支持开发满足刚需和改善性需求的产品。继续支持开发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对规划建设方案申请优化调整,开发高品质产品。
阶段性缓缴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应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
促进住房消费力度大
延长结算凭证使用期限。鼓励被征收人使用结算凭证购买普通商品房,结算凭证使用期限由12个月延长至18个月。
推行不动产“带押过户”登记服务。强化不动产登记与金融业务协同,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便民利企水平,对因存量房交易导致抵押不动产权属发生转移,经转让方、受让方与银行机构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无需先还贷解押再办理过户登记。
优化市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自主申报价格,进行价格承诺,实行告知性备案。
暂停执行市区商品住房退房摇号政策。购房人退房后由开发企业自行公开销售,再售时购房人不再审查资格自由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