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台市积极探索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社区矫正监管范围,创新打造法治护航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
一是出台创新机制,融合绿色理念。起草《关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盐城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暂行办法(试行)》,该办法从制定矫正方案、开展矫正教育、组织公益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步骤和措施,使得生态环保绿色发展观念融入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变得有章可循。
二是开展专题教育,培育法治意识。结合社区矫正监管实际情况,以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为首批生态环保集中法治教育对象,于“世界海洋日”在弶港司法所开展“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专题教育,专门学习海洋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以现身说法、以案释法予以警示,努力将此类社区矫正对象由违法者改造成守法者和普法者。
三是督促分类矫正,提升改造效果。将传统的“大锅烩菜”监管模式改变为“小灶分餐”,对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科学性社区矫正。同时做好与农业农村、海洋渔政等执法部门对接,及时发现违反捕捞水产品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视情形予以训诫、警告、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等处罚。
四是组织公益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世界海洋日”,联合组织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前往东台条子泥司法实践基地清洁滩涂,到弶港镇村居、小学开展海洋保护普法宣传,在黄海海域配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以公益实践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担负社会责任,让其从思想上认识到违法犯罪给生态环境带来的后果,促进法律意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