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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区有一张“地下电子地图”

  中国江苏网6月22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即日起市区各建设单位须及时报送敷设和更新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否则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道路挖掘手续将被暂停办理。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系统数据的动态更新工作,保证市区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保证水、电、气等地下管线安全运行。

  市区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等城市地下管线作为城市的地下“生命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城市的信息传递、能源输送、排涝减灾、废物排弃等多种功能。从2011年起,市城乡建设局利用2年多的时间,牵头组织开展并完成市区地下管线探测工作,正式建成盐城市区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并投入试运行,将大市区范围内的主、次道路和重要支线路段既有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热力、人防、工业管道和综合管沟的平面位置、高程、埋深、管径、走向、性质、规格、材质、权属单位等内容全部纳入平台进行信息化管理,形成了大市区统一的“地下电子地图”。

  为更好地发挥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作用,市城乡建设部门要求市区各建设单位充分认识地下管线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施工过程中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有效减少各类人为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日常运行。

  我市同时明确了地下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从即日起市区各建设单位在向市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中心申请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道路挖掘、敷设和更新地下管线等手续前,应先到市管线办查询施工地段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取得该范围内的综合地下管线图,并与市管线办签订《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报送协议书》;敷设和更新地下管线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向市管线办报送管线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市管线办接收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并录入市区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后,出具《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接收证明书》;对未按规定进行竣工测量并及时报送敷设和更新地下管线信息数据的,市管线办将以书面形式进行催交,对催交无效的,暂停相关建设单位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办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和城市道路挖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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