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21日讯 近日,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授予盐都区公安局郭猛派出所民警孙益海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这是我市公安民警首次获此殊荣,实现了我市公安系统英模级人物表彰奖励零的突破。
孙益海走访辖区居民(资料图)。 周晨阳 摄
孙益海,男,汉族,1969年10月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1989年3月入伍,1993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1995年11月30日,孙益海在一次治爆缉枪行动中英勇负伤,经过5次手术,终被截去左腿,才保住性命。他本人也被省民政厅评定为因公三级伤残。
1997年底,经过康复治疗,他以惊人的毅力克服身体遭受重创、生活无法自理及手术后遗症等困难,戴着假肢,带着残留在体内的36颗铅弹,毅然重返工作岗位,始终奋战在基层一线,把人生的价值追求融入到公安事业中,任劳任怨、甘于奉献,积极进取、顽强拼搏,竭尽所能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用忠诚和奉献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17年来,他坚持用一条腿行走18000多公里,走村入户为群众办理户口和身份证件12000多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80多起。
今年以来,孙益海急群众所急,通过调查走访,先后帮助辖区内多名群众,让他们在短时间内拿到身份证明,并在当地顺利落户。不久前,孙益海得知在郭猛镇上五年级的小张,父母双亡,和爷爷一起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贫苦,为此,他和妻子武红梅专门将小张接到派出所,为小张买来了新衣服和新文具,让小张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2013年,孙益海成功当选全省首届“最美警察”,并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他本人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后被团市委授予“新长征突击手”,被市公安局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其家庭被省妇联评为“全省五好家庭”。其事迹先后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人民公安报、新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江苏电视台等数十家省以上媒体报道,150多家网站予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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