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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科目三考试启用新模式

中国江苏网7月21日讯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该所决定于7月21日启用新的科目三考试模式。新模式将使用统一考试车,由原来的按教练车派工改为按考试员派工,分上、下午两组。目的是提高考试员的工作效率,保证候考车辆的安全,杜绝“黄牛”、收“黑钱”等问题。

目前,科目三候考大厅正在建设中,车管所临时租用驾考中心东226省道向北2000米处的大王集团内一处封闭场所建立候考室,设立二级候考区,场地内用隔离护栏进行隔离,保证场内的安全。

每天考试分上、下午两场,上午8:00集中,下午14:00集中,下午考试的学员上午不需要集中。集中讲评结束后,用喇叭预报将要参加第一批考试的学员名单进入二级候考区,第一批学员上道路考试后,再安排第二批的考试学员进入二级候考区进行待考,依此循环。考试车辆统一使用车管所提供的赛拉图,每辆考试车上乘坐4名学员,后面再安排一辆当天参加考试的驾校教练车带4名学员,每批8名学员上道路参加考试。考试车辆从大王集团西边北门进,南门出。因候考场地地处S226,车流量大且大型车辆较多。考虑到安全问题,由考试员先将考试车辆开到路上,然后学员上车进行考试。

学员上车后,由工作人员提交给考试员1份只有8位学员姓名的名单,上面无其他任何相关信息(包括驾校、教练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待学员考试结束后,考试员只需记录该学员考试合格还是不合格,以及不合格的原因(扣分代码)。8名学员全部考试结束回考场后,工作人员再递给考试员参加考试的8名学员的档案,由考试员在档案上记录成绩,考试员和学员双方签名,然后交还给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录入。

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公开、公正,车管所新成立了业务监督部门,随时调取考试过程中的音像资料进行检查。考试前考试员手机须全部上缴,考试时随身不得携带手机;考试过程中,考试员中途不得下车,不得接受他人传递的纸条,不得关闭执法记录仪;考试后当场签字,当场录入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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