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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法院院长履职不力被免职

  记者1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指导相关法院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近期发生的因履职不力而导致本单位干警违纪违法问题集中爆发的6名法院院长进行了严肃问责。

  这六起案例中,江苏有一起:盐城市亭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晓虎案。

  2007年至2014年期间,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法院从执行款中违规截留391万余元,用于支付该院基建工程和开支项目,导致该院多批执行款未能及时划付;该院刑事审判庭私存38万余元,并挪用其中3000元用于外出考察学习;该院执行局原副局长孙永祥在执行案件中挪用执行款、违规划付执行款,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该院审监庭审判员陈坤变造执行款划付通知书,将84件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款1014万余元从单位财务划入其私人账户,然后再支付给申请人或受托人。邱晓虎作为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对上述问题的发生应当承担教育监管不力的领导责任。与此同时,邱晓虎还听任该院有关部门从其姐姐开办的酒行购买了价值22.4万余元的接待用酒,其行为违反了法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目前,邱晓虎已被免去院长职务,同时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并被调离法院。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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