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4日讯 (记者 戴汇)10月22日至23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率执法检查组来盐,就《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调研活动。
蒋宏坤一行实地察看了大丰华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大丰港区集装箱码头和射阳纺织染整服装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射阳港区等,详细了解陆源入海污染物管控、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络建设等方面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有关方面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充分肯定了我市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他说,盐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中,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严格执法监管,注重生态修复,坚持在开发利用海洋的同时,维护好海洋生态环境,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蒋宏坤在检查中指出,《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是我省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法律武器,在发展海洋经济的过程中,要以此为准绳,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努力打造地方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保护齐头并进的双赢局面。要依法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加速沿海产业升级步伐,加强监测监视体系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修复力度,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行为,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到位。
市领导潘道津、倪峰、周德祥、吴晓丹等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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