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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全省第二

  记者昨天从市统计部门获悉,据抽样调查并经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审核评估,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878元,增长15.6%,增速比上半年省定反馈数下降0.2个百分点,但比去年同期省定反馈数提高了0.8个百分点。据了解,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力争目标为22132元,前三季度实际完成全年力争目标任务的76.3%,比时序进度要求高出278元,超出1.3个百分点。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力争目标是14%,前三季度实绩比力争目标高出1.6个百分点。

四大收入增长

  从前三季度全市城镇居民收入运行情况看,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家庭经营活动、财产性收入居民家庭四大主要来源收入全面提高。其中工资性收入对总收入增长的贡献最大,是城镇居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的基础。今年以来工资性收入的主要增长点有三个: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兑现、补发;公务员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年终奖的提高;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

  财产性收入增长对居民总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仍较小。前三季度,盐城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56.3%,对总收入的贡献率为5.5%。财产性收入之所以增长最快,兑现新长铁路借资利息是重要因素之一,但对居民收入增长贡献仍较小。

  此外,由于从去年9月份开始,我国大幅度提高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减轻了居民的负担,也是推动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

增幅全省第二

  根据省统计局和江苏调查总队联合反馈资料表明,今年前三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在苏北5市中仍居第1位,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仍居第9位。增幅在全省和苏北均列第二,仅低于宿迁市的16.5%,与淮安市并列。

  另外,前三季度,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19567元,增长14.9%。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依次为:响水14398元,增长16.2%;阜宁14640元,增长16.0%;滨海14661元,增长16.2%;射阳15216元,增长15.6%;建湖16004元,增长16.0%;大丰16814元,增长16.3%;东台18164元,增长16.1%;盐都18841元,增长14.9%。

  前三季度,市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低于宿迁市区(16.2%)和淮安市区(15.0%),在全省和苏北居第3位。各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在全省位居中上位次,在全省67个独立进行全面小康监测的县(市、区,不包括亭湖)中:大丰并列第14位,响水、滨海并列第16位、东台并列第19位,建湖、阜宁并列第22位,射阳并列第27位、盐都并列第36位。

影响增长因素

  今年以来,尽管我市城镇居民的增收因素较多,但也有些因素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经济形势严峻:当前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严峻,对我市也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效益下滑,影响了企业职工工资的提高。政策尚不到位:由于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严峻,今年以来,政府虽然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但迟迟没有下达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造成有些企业对提高职工工资等待观望不积极。基期水平较高:去年我市市区和部分县(市)提高了公务员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津、补贴,抬高了基数,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今年的增幅。社保缴费增加:可支配收入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之后的收入。今年初,我市提高了职工公积金的缴费比例,从长期看,可增加城镇居民的收益,但对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却会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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