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我市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覆盖,患者就医的药品费用明显下降。全市138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61个村卫生室、19个社会办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累计减轻群众药品费用负担5.18亿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下降40%左右,门诊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费用分别下降15.3%和12.1%。
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初步建立,参保群众受益水平逐年提升。新农合和居民医保三年筹集35.6亿元,其中省市县财政补助28.19亿元。市县投入基本医保资金11.26亿元(含救助和困难补助),其中市级投入0.64亿元,县级财政投入10.62亿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政策补偿比分别达到82%、70%、70.89%。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有效推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由2008年的3类8大项,增至2011年的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投入由2008年的人均5元提高到25元;年度筹集资金由2008年的4790.7万元提高到2011年的1.815亿元,增长近4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覆盖人口由农村居民584万人,增至全部常住人口726万人。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明显改善。全市已完成80%乡镇卫生院、100%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建成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3个农村健康工程先进县、11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实现了“每个建制乡镇有1个政府办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或3到5千人建成1个村卫生室、每个街道办事处建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目标,已基本建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群众就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据了解,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2015年,努力实现三项基本医保全覆盖,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