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门区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儿所)就读的在册学生(含保留学籍),已于9月1日开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据介绍,2025年度海门区各类学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学生个人缴费33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除大中专院校(含中职教育)以外的学生个人缴费530元(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其中,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政府全额资助。
此外,凡在申报期内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学生,可按规定及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待遇。全区在校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其中: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
自主缴费的学生或家长,可使用江苏税务App、“江苏医保云”App家庭共济个人账户代缴,也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云闪付App“江苏社保缴费”进行缴费;或直接至银行网点缴费。其中,使用“江苏医保云”App家庭共济缴费的家长,请注意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时,缴费所属期选择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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