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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三管控”力促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宣城市严格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聚焦节约土地和减量用地,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充分运用“制度、指标、规划”三项手段加强管控,强化工业用地有效供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5.56%(位居全省第五)。

加强“制度管控”,节约集约用地有章可循。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印发《宣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宣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确定了32项改革任务、69项颗粒化落实举措、8个市级层面专题研究和9个县级层面专题研究,各县市区同步出台落实方案,形成改革整体框架,并通过月通报、季调度、挂图作战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改革进展,现已完成24项改革成果的编制,制定印发政策文件21个;二是健全处置机制。印发《宣城市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土地处置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工业企业低效用地2个工作专班,通过落实项目供应一批、完善手续办理一批、申请撤销核减一批的举措分类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采取帮扶、约谈、限期开发建设、依法收取闲置费和无偿收回等措施确保闲置土地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以依法回收、腾笼换鸟、提质增效、退散进集等方式稳妥有序推进工业低效土地盘活利用,切实解决土地资源供给错配、劣配、低效配问题,促进全市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升。2023年,全市已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65万亩,处置闲置土地8522亩,盘活工业低效土地8413亩;三是强化用地考核。印发《宣城市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宣地用改办〔2023〕5号),通过建立多维全面的考核指标体系,全方位考核开发园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并将考核结果将纳入开发园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指标管控”,新增用地规模有序可控。一是创新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周转池”制度。将已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用地规划条件及开工条件基本成熟且尚未公开出让的工业用地以及各类用地计划指标均纳入“周转池”,实行清单+闭环管理,统一调配,精准配置。目前,“周转池”中纳入已批未供工业用地8400亩,完成招商推介和土地供应401.17亩;纳入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627亩,已安排使用3093.84亩;纳入补充耕地指标2430亩,已安排使用977.25亩,有效保障了安徽华晟新能源等25个重大项目用地。二是严格新增工业项目准入。印发《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工业项目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严格项目准入标准、优化用地配置方式、加强工业用地监管、实施工业低效用地整治提升行动等方面优化资源要素配置,要求新增工业项目土地容积率达1.2以上,并逐步达到1.5。2023年,全市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结果排名较2022年度大幅上升,工业用地综合容积率、固定资产投资和地均税收分别较2022年度增长5.38%、8.65%、14.37%。三是全面深化“标准地”改革。2021—2023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标准地”出让面积分别为2053亩、7808亩、8581亩,分别占工业用地供应总量的25%、67%、95%,通过指标约束倒逼,不断提升项目筛选能力,促进土地要素向高端产业和优质企业集聚。

加强“规划管控”,盘活存量用地有潜可挖。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坚持规划源头管控,把资源节约集约的原则融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工作中,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提升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过程中,坚持反向约束与正向约束相结合,设置扩展系数,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推动城镇紧凑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全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449.89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65%,扩展系数1.3。二是加大存量盘活。科学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和2023年度实施计划,并通过追加投资、嫁接盘活、协商收回、诉讼拍卖、转型升级等方式加快实施“腾笼换鸟”工程。2023年,全市计划再开发低效用地面积4365亩,实际完成面积4427亩,计划执行率101.41%。三是聚力提质增效。挖潜存量用地空间,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鼓励现有工业企业通过扩大生产用房、厂房加层、厂区改造等途径提容增效,且对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2023年全市通过增资扩容新增建筑面积45.5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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