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通市审计局以审计署“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省审计厅“强研究、提质效”行动和全市审计机关“四个一流”行动的相关要求为指引,结合《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探索实施“清单式”精细化管理,强化大数据审计工作全流程质量控制。
建立数据采集移交清单。修订完善电子数据管理办法,紧扣计划采集、数据生成、报送移交阶段建立电子数据采集移交清单,要求业务处室在审计进点后10日内向数据管理处室提交数据目录及采集计划,并在审计项目或数据采集工作结束后60日内,及时进行数据报送并履行交接手续,提高数据采集、归集、入库等关键环节管理的规范性。
建立分析操作指引清单。结合大数据审计项目操作指南,坚持数据先行,落实“双主审”模式,由数据主审负责组织信息系统和业务数据的调查了解、数据采集和安全管理工作,并根据业务主审提出的分析需求初步锁定疑点,形成有目标、有重点的数据分析方案和具有可行性的操作指引清单,提高准备环节的科学性。
建立分析任务完成清单。遵循“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数据主审根据数据分析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组织开展数据整理、数据分析利用等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各审计事项的主要分析人员,构建并持续优化分析模型,建立分析任务和完成清单,记录数据分析结果和疑点线索,提高分析环节的规范性。
建立疑点核查结果清单。业务主审针对数据主审分期批量提交的数据分析发现疑点线索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延伸核实,逐项记录延伸核查结果,汇总核查反馈证据和意见,做好重要管理事项记录,并对未核查的疑点线索说明原因,及时与数据主审沟通,共同形成疑点核查结果清单,提高核查环节的规范性。
建立分析成果利用清单。探索项目数据分析成果后评估模式,要求项目审计人员在项目结束后及时梳理总结相关成果,如数据分析思路、数据分析模型、数据分析成果、新技术方法应用等,并统计通过数据分析查出的问题数、涉及金额等,建立成果利用清单,适时根据成果利用清单形成行业大数据分析操作指南,提高成果转化环节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