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根据印发的《宁波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宁波市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最高可获得每台10万元的资金补助。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根据《办法》,老旧电梯更新方式包括更新、改造和大修。《办法》规定,资金补助对象是宁波市六区及相关开发园区(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奉化区、高新区)范围内更新(含改造、大修)的住宅老旧电梯。
资金补助标准方面,住宅老旧电梯大修或改造,按项目总费用50%补助,且最高不超过4万元/台。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按项目总费用50%补助,且按层(站)实施阶梯补贴限额,即:层(站)≤12的最高不超过8万元/台,12<层(站)≤18的最高不超过9万元/台,层(站)>18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台。
根据《办法》,电梯更新(含改造、大修)完工、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大修项目经监督检验合格后)且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出具审计决算报告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向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申请电梯更新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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