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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丨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百日专项整治启动

  18日从连云港市召开的市区巡游出租汽车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上了解到,连云港市成立了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自3月18日起至6月25日,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巡游出租汽车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和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校区等重点区域巡游出租汽车违规组客、擅自加价、恶意拒载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依法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整治期间连云港市将重点完成三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全面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行为、二是重拳打击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厉查处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营运行为。”18日,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小组每周将明察暗访车容车貌,要求驾驶员规范服务合格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30%以上。要求驾驶员各类投诉率降低50%以上,有责投诉降低到5%以内。对企业不作为、履责不到位的,坚决取消相应的经营权。要实现市区范围内悬挂顶灯非法营运现象明显减少,火车站、汽车客运站、高校区、幸福路大转盘等重点区域力争杜绝“黑车”蹲点非法营运的目标。

  本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18日起至6月25日,共分三个阶段,3月18日至3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3月18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为总结巩固阶段。

  此次专项整治将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合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围绕重点区域开展路面整治查处工作。火车站、汽车客运站要做到有客就有路面执法人员,客不散岗不撤。节假日期间,要在高校区重点学校门前或地段加班加岗,确保专项整治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市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对现场查实和投诉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和记分处理,并抄告企业。企业要严肃管理要求,对当事人发生1次的,要批评教育、给予警告;当事人发生2次的,要组织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当事人发生3次的,一律取消经营服务资格;同一车辆发生3次的,一律停运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营运。同时,建立驾驶员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记入“黑名单”的驾驶员,行业管理部门不予注册,其他巡游出租汽车企业不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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