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家将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6省区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在6个新设自贸试验区中,江苏自贸试验区实施范围119.97平方公里,涵盖南京、苏州、连云港三个片区。其中,连云港片区实施范围20.27平方公里(含连云港综合保税区2.44平方公里)。
8月2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产业结构调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着力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先行区、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六个方面的任务和措施。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多式联运中心,探索建立以“一单制”为核心的便捷多式联运体系;授予自贸试验区铁路对外开放口岸资质;支持规划建设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大宗商品集散中心;搭建新亚欧大陆桥陆海联运电子数据交换通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口岸执法机构的机制化合作;推动将中欧班列(连云港)纳入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支持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支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大宗商品期货保税交割库,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
在功能划分上,连云港片区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交流合作平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对连云港自贸片区提出的相关政策制度设计和创新举措,主要是立足港口核心资源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探索服务‘一带一路’、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新模式、新路径。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连云港片区将优先发展具有现实和潜在优势的医药健康产业,打造‘中华药港’。”市商务局自贸区工作处处长尹玉林介绍。
“连云港片区的获批,有利于推动连云港建成江苏‘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的强支点,有利于加快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对于连云港市拓展对内对外开放新空间、全面激发开放活力意义重大而深远。”市商务局局长商振江说,“我们将力求在创新发展机制、营造发展环境、出台配套政策、搭建服务平台等方面大胆探索试验,既完成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凸显连云港特色,为江苏自贸试验区建设作出连云港的贡献。”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连云港地处“一带一路”交汇点、江苏沿海开发主战场,拥有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等国家战略资源,进入国家自贸试验区战略布局,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连云港市的高度认可和信任。这也意味着,连云港迎来新时期改革开放重大机遇,承载着国家赋予的战略使命,改革开放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