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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出炉

  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印发《江苏省连云港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方案》)。

  2018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支持包括江苏连云港在内的全国沿海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赋予的示范任务,我市对示范区方案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顺利通过省专家评审,最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方案》提出的连云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位于后云台山南北两翼,示范区总建设面积约148.5平方公里,呈“一区涵三片”的空间格局,包括大型综合性智慧港口片区(48.6 平方公里)、现代化国际合作物流园片区(44.89 平方公里)和滨海国际商贸生态宜居旅游新城片区(55 平方公里)三个片区。其中,大型综合性智慧港口片区即连云港区,是连云港港的主港区,主要发展集装箱运输、现代航运服务业功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海陆双向开放和国际物流合作示范。现代化国际合作物流园位于后云台山南侧宽阔平坦的临海区域,北与连云港区相通,南依徐圩港区疏港航道共通园区,满足建设规模现代仓储、大宗散货交易平台、特色产品深加工地等物流产业服务需求。滨海国际商贸生态宜居旅游新城片区包括港区西侧的连云新城和北方的连岛,面向海州湾,拥有滨海连港、交通便利、信息集聚、宜居宜商等优势,适宜发展海滨旅游和国际商贸等服务业。

  既然是示范区建设,其示范性又体现在哪些方面呢?据悉,《方案》明确,示范区建设需重点开展国际海陆物流一体化深度合作、海洋服务业集聚发展、蓝色海湾综合发展、公共智慧海洋服务创新示范四项创新示范。第一个重点是开展连云港(中哈)物流合作示范、共建共用国际物流合作平台示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多式联运示范。第二个重点是开展物流产业多维发展示范、“一带一路”海洋文化旅游示范。其三是重点开展“湾长制”综合管理示范、绿色低碳港口示范、蓝色海湾综合整治示范。此外,还包括了公共智慧海洋服务创新示范重点开展示范区海洋经济统计直报示范、海洋公共信息服务示范。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9%。各海洋主导产业的空间布局集聚化趋势明显,产业集中度与海陆经济投入产出效率不断提升,重点区域开发成效明显,基本形成产业集聚、功能清晰、特色鲜明的海洋经济空间新格局,海洋经济成为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和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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