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海州区泰程餐饮店”负责人王海霞从连云港市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东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据悉,这是《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正式施行后,连云港市颁发的首张小餐饮信息公示卡,标志着连云港市符合条件的小餐饮店,在有营业执照的前提下,不用再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需到所属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备案即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为了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促进小餐饮健康发展,方便群众生活,我省于2020年8月制定出台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法律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明确了可实施备案管理的小餐饮指的是具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六十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但是不包括单位食堂和餐饮连锁企业分支机构。
“以往,小餐饮经营者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填写一本厚厚的申请书,从申请到受理再到现场核查,还需等待5个工作日,而且餐饮店要在发证后才能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海州区市场监管局新东分局局长葛艳梅告诉记者说,《决定》正式施行后,备案的小餐饮经营者只要填写一张简单的备案表和一张承诺书就可以了,而且,仅需向所属市场监管局提交相应材料,材料齐全的话,审批部门当场给予备案,并发放《小餐饮信息公示卡》。
记者看到,“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上不仅有备案编号、经营者名称、经营和姓名、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经营项目和经营地址外,还有举报电话、举报受理机关以及是否有网络经营等内容。据介绍,小餐饮施行备案后,虽然前期手续大大简化了,但审查门槛并未降低。记者了解到,小餐饮备案一个月内,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对小餐饮进行全项目检查,特别要核实其是否符合备案范围。对于不属于备案适用范围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置。另外,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小餐饮即可以申请备案,也可以照旧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备案的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和自制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餐饮经营者如若要经营以上三类食品,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海州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小餐饮审批方式从食品经营许可证到备案管理的转变,简化了流程,方便了办事群众,也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在实施小餐饮备案制后,市场监管部门还将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记者 侍敏 通讯员 陈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