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全员、足额缴存公积金?近日,连云港市区一家房地产企业因存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足额被要求限期整改。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监管效能,今年10月27日开始至11月1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人社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有9家存在差额缴存公积金情况、缴存基数不足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被依法要求其限期整改。
住房公积金缴存是每个企业的法定义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是一样。我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主要针对单位设立后是否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否为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事项,是否全员、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执法平台随机抽取了3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系统数据比对、现场稽查等方式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比对核查,有9家存在人员差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缴存基数不足额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心依法要求其限期整改,后续将继续跟踪整改完成情况。(记者 陈兵 通讯员 胡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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