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助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2023年以来,我市已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923人1272.3万元,19家中小微企业吸纳114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获得社会保险补贴100.2万元。
据了解,我市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职工医疗保险补贴、350元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交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记者 刘景侠 通讯员 杨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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