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舟山市人大财经委和舟山市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重大公共工程领域建立舟山市人大财经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重大公共工程领域构建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意见明确,要有效衔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计划,市审计局应将公共工程领域典型问题作为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重要参考,并配合人大财经委对拟安排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开展联合调查研究。同时在监督过程中,依法支持、相互支撑,市人大财经委应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推动解决审计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审计在人大财经委监督过程中提供审计支持,必要时可通过联合调研、双向参与、定期交流等形式,加强支持配合和协同联动。
意见提出,审计将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情况报人大财经委,人大财经委可针对重点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相关部门到场说明。审计应根据公共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体制机制,撰写综合报告或专题调研。同时加强审计问题整改落实的联合督察,针对整改不力等情况可召开整改落实专项会议,并开展多种联合督查,尤其是项目前期工作不深入、概算约束控制不严格、建设管理不规范、第三方履职不到位等屡审屡犯问题,推动建立健全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
意见强调,人大与审计要强化成果共享,以数字改革为牵引,共同推动人大财经综合监督系统与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数据贯通,提高数据共享程度;要注重监督成果应用,加强问题线索移送,对重大公共工程领域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或课题研究;对重大疑难问题或整改推进不力问题,要强化人大、审计、纪检三方研究推进,切实强化监督成果共享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