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晓雨
灌南一名18个月大的幼儿,在家中玩耍时被小狗咬伤,随后,家长带孩子到最近的李集乡卫生院接种门诊进行狂犬疫苗接种。在狂犬疫苗的接种过程中,家长惊奇地发现,该卫生院接种狂犬疫苗所使用的灭菌注射用水,竟是已经过期的。家长遂保存了相关证据,并向本报新闻热线以及市、县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家长:
注射用水有效期至2012年7月
“卫生院实在是太不负责了,我们带着孩子来接种狂犬疫苗,没有想到,他们竟然用已经过期的灭菌注射用水,配合狂犬疫苗,给孩子接种。现在,我们尤其担心的是,疫苗起不到该有的药效。”昨天,在李集乡卫生院的院子里,孩子的父亲张成鹏手拿着一个小玻璃瓶气愤地对记者说。
只见这个小玻璃瓶上面,清晰地写着名称为灭菌注射用水,批号为2009081701,在最下面一行标注有效期至2012年7月。孩子的家长张成鹏告诉记者,他是李集乡和兴村的村民,平时在海州做生意。今年9月20日,他的18个月大的孩子张哲,因为在家中被小狗咬伤,21日一大早,他们便带着孩子赶到乡卫生院接种门诊接种狂犬疫苗。
“我们当时购买的是一盒冻干型的狂犬疫苗,价格是495元,并开具了发票。按照乡防疫医生的说法,一盒要分五针在一个月内打完,从9月21日到10月3日,我们的孩子已经在卫生院打完了3针,其余的针剂就放在卫生院进行冷藏贮存。由于10月3日后,我们要带孩子到海州去,便要求将余下的两针带回海州接种。”孩子的家长张成鹏说。
但是,让张成鹏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海州的一位防疫医生看到他带来的狂犬疫苗中,有一小瓶稀释用的灭菌注射用水,已经过了有效期,便当场拒绝给他的孩子继续接种。
“后来,在回李集乡卫生院继续接种过程中,我找到卫生院院长,院方的一位陈姓院长,答应给我退还购买疫苗的全部费用,我没有同意。”张成鹏说。
卫生院负责人难觅身影
为了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记者和张成鹏来到李集乡卫生院的院长室,但院长室没有人。随后,记者又来到该院的接种门诊寻找防保所的负责人。在接种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防保所负责人姓张,刚刚有事出去了,让记者等一等。
记者在等候的过程中,打通了张姓防保所负责人的电话,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正在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估计要10分钟后才能回来。按照约定的时间,记者一直在接种门诊等候,在等候的间隙,记者还多次与该负责人电话联系,可是,该负责人再没有接听或回复记者的电话,10多分钟过去了,也没有出现。
疾控部门:
可能是防保人员工作存在疏漏
在等候防保所负责人无果的情况下,记者又赶到灌南县卫生局了解情况。在县卫生局,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房维高主任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据他介绍,此前,他们也就此事,接到了孩子家长的投诉,现在,他们也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我们了解到,9月21日,孩子的家长的确在他们的李集卫生院防保所购买过狂犬疫苗,在购买后,前三针的确是在李集乡卫生院接种门诊由防保人员汤医生负责接种的。但是,在国庆放假期间,孩子的家长要求取回余下2支疫苗回海州接种时,有可能是由另一位值班防保人员,将放在另一处的灭菌注射用水佐剂拿错了,这可能是我们防保人员工作中出现的疏漏。”房主任解释说。
那么,过期的灭菌注射用水会不会对狂犬疫苗的接种质量产生影响?房维高主任进一步解释说,他们的狂犬疫苗是由省、市疾控中心调拨的,质量是绝对保证的,当时,孩子的家长购买的是冻干型的疫苗,所以在使用中,必须将疫苗用灭菌注射用水进行稀释,然后再注射。灭菌注射用水是辅佐用的蒸馏水,对疫苗的质量,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当然,对这个孩子,我们还将在他全程接种结束后,对孩子接种疫苗后产生的抗体,进行免费检测,甚至,我们还可以帮助他免费重新接种。”房维高主任向记者表示。
卫生局:
会引以为鉴 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昨天,记者还来到灌南县卫生局,就此事采访了灌南县卫生局党委副书记梁顺新。梁书记告诉记者,他们对卫生院在使用疑似过期灭菌注射用水的问题,高度重视,目前从他们初步调查以及反馈的情况看,他们认为李集卫生院防保所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疏漏,他们将在弄清楚事情的全部情况后,对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
梁书记还进一步表示,如果调查出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话,我们将引以为鉴,同时,在全卫生系统中开展警示教育,处理结果会尽量让孩子的家长感到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