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贺从验
十二年前,赣榆县青口镇23户居民购买了一块住宅用地,并分别办理了土地使用证,之后,由于一直拿不到合法的建房手续,其中的4户居民偷偷盖了房,另19户居民仍在苦苦等待。今年5月,等待建房的李先生等19户居民意外发现,他们的住宅用地被人建起了围墙,再一打听整块地在四年前就已被挂牌出让,摘牌的单位是拒绝他们建房的县建设局下属的一家公司。
虽然手握土地证,但是土地却早已不是自己的了,对此,李先生等人感到很吃惊,于是分别找到了县国土局以及县建设局,希望讨个说法,但至今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满怀忧虑的李先生等19户居民联名向本报投诉。
12年来一直未能建房
接到李先生等人的投诉后,记者昨日赶到赣榆县进行采访。在赣榆县城黄海路和西园路交叉路口,记者看到了那19户居民12年前买下的住宅用地,由于一直未得到城建部门的批准,居民们的房子也一直没能建成。这块近6000平方米的土地上长满了荒草。
居民吴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原赣榆县外贸公司的职工,2000年7月份,由于单位效益不好,公司进入了破产程序,为了筹钱安置公司职工,外贸公司将唯一值钱的土地进行转让,随后包括吴先生在内的23户居民花钱买下了外贸公司对外出售的土地,23户居民每户购买的土地面积从130到190平方米不等。
当年8月,赣榆县国土局为吴先生等人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吴先生说,不知为何,在取得土地使用证以后,他们的建房申请却始终未能获得城建部门的批准。
“后来,23户居民中有4户偷偷将房子建了起来,我们希望走正常途径建房,结果一直就拖到今天还是一块空地撂在那里。”居民李先生说,其中一位买地者称,当年买地是想盖房给儿子娶媳妇用的,后来不得不到其他地方去买房子了。
自己的住宅用地咋成了别人的
在李先生手中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上,明确地写着土地面积为18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李先生说,今年5月份,他发现自己的土地被人用围墙围了起来,还有准备动工建设的意图,便赶紧四处查询,结果吓了一跳:他们12年前所买的土地,早已经在2008年4月,就被赣榆县国土局通过挂牌出让的形式,卖给了赣榆县建设局下属的连云港市创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联公司”)。
“都4年了,我们一点都不知道,也没人跟我们说一声,要不是有人在这里建围墙,我们还被蒙在鼓里呢。”李先生说,无奈的19户居民先后找到了赣榆县国土局以及赣榆县建设局,“国土局让我们去找创联公司,说他们买了地,后面问题由创联公司负责。但是创联公司却说自己是从国土局买的地,有问题让找国土局去说,两个单位互相推诿,始终没有一个部门愿意出来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
李先生说,他近日从朋友处听说,创联公司买下这块地后,又悄悄转手卖给了另外一家公司,获利数百万元。问题还没解决,他们更担心遭遇强行施工。
相关部门的说法
随后,记者赶到赣榆县建设局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证实,创联公司的确是他们下属的一家企业。对于李先生反映的“自己购买土地并且取得土地使用证后,赣榆建设局始终不批准其建房”的说法,该局规划科的张晓科长表示,由于李先生等人购买的土地并没有经过规划部门的规划,所以,建设局才一直没有批准他们建设。“2006年以后,赣榆县更明确规定中心城区停建一切民房,所以他们的申请才会一直批不了。”
创联公司桂榕副总经理告诉记者,2008年,他们以330万元的价格拿下这块土地。但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他们找了评估公司及拆迁公司的工作人员与那23户居民谈,在价格上没有谈妥,因此一直没有开发。至于创联公司是否又转手将该块地卖掉获利,桂副总经理表示,的确有人来找过该公司,意图买下那块地,但他们没有答应。
在赣榆县国土局,副局长兼国土储备中心主任顾雅能表示,当年外贸公司破产后私下将土地进行转让,并没有征得国土部门同意,为了保护23户购买土地者的利益,国土局还是为他们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她说,到了2008年,赣榆县根据城市整体规划,将原外贸公司地块正式对外挂牌出让,而这地块中的一部分就包含李先生等人当年买下的土地。
对于在李先生等人土地使用证还没有被收回的情况下,该地块就被挂牌,顾雅能表示,这在当年并不违规,这种做法叫做“毛地挂牌”,土地上存在的拆迁补偿等问题由竞得者负责解决。即谁拿地,谁为地面上的房屋、包括之前已出让的地皮埋单,具体如何补偿安置,由土地竞得者和居民商谈。
记者从2008年的《江苏省赣榆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赣国土告字【2008】02号)上看到,NO.2008G14原外贸公司地块(即李先生等23户居民当初买下的那块地),当时挂牌起始价为330万元,正好是创联公司的摘牌价。
对此,顾雅能解释说,在她印象中,当时就创联一家公司前来摘的牌。而且当时土地挂牌出让公告已在地方媒体及他们国土资源网站上发布,一切程序都是合法的。那十几户居民也以未看到过公告为由,曾来找过国土局,但这是建设局下属单位拿的地,到现在问题都没有解决,因此每次她都建议这些居民直接去找建设局。
采访最后,记者转述李先生等19位居民关于“遭遇强行施工”的担忧时,顾雅能表示,该地块的竞得者(创联公司)只有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按规定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后,才能申请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目前,他们之间的问题尚未解决,该公司尚未取得此证,如果强行施工则是违法的。而且,如果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之时就将土地又转手卖掉,也是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