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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公然销售野生动物

     (记者 王瑞 通讯员 宜福 张雷)近日,本报接到不少市民来电反映,称在市场上经常看到有人兜售野鸡、野鸭,并称都是野生的。针对这一情况,昨天上午,新浦工商分局联合公安、农水、林业部门对新浦区多个农贸市场突击检查,个别商贩销售“野味”被当场查处。

  昨天上午9时多,根据市民提供的线索,执法人员先是来到了振兴农贸市场西门附近,还未走近市场,就看到在市场门口一名男子面前摆放着两只野鸡,边上还摆放了电子秤,明显就是在兜售。根据执法人员现场辨认,其中一只为常见野鸡,还有一只是美国七彩山鸡,明显不像是人工饲养的。“你哪儿人,这野鸡是从哪里来的?”面对询问,男子称自己是新坝人,野鸡是自己家饲养的,并非野生的。既然是家养的,就应该有林业部门颁发的驯养证,但执法人员表示,新坝当地没有一家办理过野生动物驯养证的养殖场。对此,该男子解释称,家里养的少,就几只,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要办理驯养证。由于拿不出任何合法手续,执法人员随后将两只野鸡全部没收,并要求男子到工商部门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随后,在海昌路附近的直销市场内,执法人员在多个活禽销售点都发现了野鸡和类似大雁的禽类在销售。面对检查,这些销售点的负责人均称是从养殖场进的货,并非是抓来的野生动物。但几乎没有一家能够提供合法的进货手续以及持有销售野生养殖禽类的相关证照。随后,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这些商家暂停销售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将一并查处。

  采访中笔者了解到,进入冬季后,不少爱尝鲜的市民纷纷购买所谓的“野鸡”、“野鸭”养生,但几乎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是真正的野味还是养殖场养殖的。据了解,野鸡、野鸭属于“三有”(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动物,也是国家保护动物,是严令禁止偷猎、宰杀和贩卖的。根据有关规定,部分野生动物的二代可以人工养殖,这种人工养殖的是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的,但必须办理许可证。如果是从山区直接捕获的,不管有没有证件都不允许偷猎、宰杀、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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