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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刚履行房东就要收房

记者 吉安贤

  日前,家住新浦海南小区的孙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前不久,她在新浦西小区富强路附近租了一处沿街房开了家小饭店,生意红火。然而,孙女士近日却遇到了大麻烦,房东在3年租赁期刚开始不久的情况下,突然要与孙女士终止合同,并停了店里的供水,这让孙女士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孙女士无奈之下,拨打本报热线求助。  

  房东通知提前解约

  昨天中午,正是午饭时分,记者却发现孙女士的饭店内空无一人。原来,这家小饭店的水电都被断掉了。

  说起自己的遭遇,孙女士告诉记者,今年11月26日,她看准商机,租赁沿街房开了这家小饭店,租期为3年。房子租好后,她便投入装修并购买餐具,因为地段好、设备好、服务理念先进,很快就赢得了客户青睐,开业以来,生意是红红火火。可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房东找到她说,楼上邻居不同意他把房子租给人开饭店,要收回房子。

  对于这样的要求,孙女士没有同意。第二天,她就接到了房东打来的电话,说要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她没答应,房东当即生气地挂了电话。

  “我为开这个饭店,前后投进入了2万多元,现在说不租就不租了,我的损失谁来承担啊……”孙女士担心地说,如果终止租赁合同,她的损失会很大。

  店里断水损失不小

  “你看现在厨房里一滴水都没有,生意还怎么做。”孙女士指着厨房说,昨天早上,饭店的自来水就被房东断掉了,目的就是要终止租赁合同,不让她把饭店开下去。

  对此,孙女士多次联系房东姚先生,对方说他家楼上邻居反对他家房子用于开饭店,并要求孙女士赶紧把终止租房的合同签了。孙女士说,店里被停水后,生意就没有办法做了,造成的损失很大,饭店买的菜没有人吃,都要腐烂了,这笔损失,房东也不认可。

  孙女士告诉记者,她与房东签的租房合同,租赁期是3年,这才不到一个月,就要终止合同,实在是说不过去。即便是要终止合同,也应该双方协商一下,对由此给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不能以停水要挟。

  为了尽快解决此事,孙女士给房东姚先生发去了通知书,要求尽快恢复供水,但对方一直没有消息。

  双方协商没有结果

  采访过程中,孙女士再次联系了房东姚先生。对方没有给孙女士满意的答复,只是一再催问孙女士为什么不同意中止合同。记者电话和姚先生取得联系,他解释说,之所以和孙女士终止租房合同,是因为孙女士开饭店后,他家楼上邻居表示不满,多次打电话找他,不允许他将房子租出去开饭店,对此他也没有办法。至于中途单方违约终止租房合同,要付对方违约金一事,姚先生称他只能退还租金,别的钱他不会认账。

  眼看自己的损失越来越大,孙女士联系了新浦区路南法律服务所的焦律师。焦律师表示,像这种情况,双方首先应该协商。协商不成的,孙女士可以依据双方自愿签的合同,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挽回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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